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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天马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32:48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下同),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子公司及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31.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9.42%。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2025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8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
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最高 预计担保额度 截至 2025 年
类别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占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实
末净资产比例 际担保余额
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
公 司 及 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70,000 31.29% 15,228.84
融资 公 司 合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
租赁 并 报 表 资子公司 50,000 22.35% 25,995.49
相关 范 围 内 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
担保 的全资、 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全资) 5,000 2.24% 0
控 股 子
公司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控
股子公司(非全资) 25,000 11.18% 11,553.21
合计 150,000 67.05% 52,777.54
注: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
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
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
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4)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担
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
(二)租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及直接租赁等方式。
(三)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四)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标的资产: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
(六)担保内容: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及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业务发生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及子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
六、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融资租赁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马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0,031.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89.42%。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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