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2:46:57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30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童炜琨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41,479.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0,354,674.5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213,194.97元,期末资本公积金额为1,015,504,134.7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4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考核文件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浮动发放。
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