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28 22:40:10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93 并行科技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 3-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 3-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 3-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发展规划,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准确性,科学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以成本费用控制和现金流量分析为重点,对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安排进行认真、符合实际的测算,并编制《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5)。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鉴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现金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规定,内容如下:
(一)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二)现金分红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二、2024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56,674.61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121,654.2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62,589,601.83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327,681,555.9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756,011,525.32 元。
三、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462,589,601.83 元,无留存利润。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
-462,589,601.83 元,达到公司股本总额 5,823 万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审议《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共完成六次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共计 39,946.65 万元,并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 33,3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8,712.45 万元。对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 2024 年度董事的履职
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结合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 2024 年度监事的履职
情况,制定了《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