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公告时间:2025-04-28 18:04:45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平,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平先生,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
交通大学工业经济系,硕士学位。1986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项目办副主任;2002 年至 2003 年,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3 年至 2018 年,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战略资本部部长、集团副总经济师、集团总经济师;2016 年
至 2021 年,任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协会理事长;2017 年至 2018 年,任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19 年,任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矽电股份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防,SH.600764)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应出席 6 次,亲自出席 6 次,全部
现场出席,未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 5 次。
2024 年度,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 召开会 异议事项具
称 议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体情况(如
有)
审议: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战略委员 2024 年 10 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会 1 月 10 日 效期的议案》; 无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符合实际的相关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就公司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授权及有效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了有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人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忠实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及审
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作用,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了解,现场办公天数 17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核实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检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期间的公开信息,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在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因公司报告期未上市,公司无需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公司续聘原审计机构及变更审计机构事项高度关注并认真核实,对聘任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审议,本人同意了相关聘任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审议聘任议案的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一直高度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事项,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董监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监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绩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利用专业专长,推动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规范建设和运作水平,促进了公司治理能力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上市公司合规性风险防范贡献最大的力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平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