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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28 17:03:29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970 大禹生物 2025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大禹生物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生)》(公告编号:2025-04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敏)》(公告编号:2025-045)、《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晓锋)》(公告编号:2025-046)。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
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公司 2024 年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应当现金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 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 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2,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现金分红的比例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4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4.27 万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
润-2,427.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466.83
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8,450.94 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8,559.37万元。
三、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 8,466.83 万元。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 2025 年
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50)。
审议《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5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6)。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五)、(十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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