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2:44:22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邱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6 月至今,在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汕尾市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 1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5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对拟修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会议,对拟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4 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审查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和发展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和内部审计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本人对公司控股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参加控股公司日常经营会,了解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向由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的银团,申请期限为两个月的贷款展期及到期后期限为一年的续贷业务,金额为人民币7,84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为永大电气本次展期及续贷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续贷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3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及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本次续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进行质押为本次续贷提供担保,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拟无偿为本次续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名董事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邱新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