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0:03:20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虹)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肖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曾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专业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兼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任期届满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4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对于任职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的参加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出席股东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肖 虹 12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事务,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给出审慎意见和合理建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7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一方面,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例如就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事项等关键审计事项的应对措施等问题进行详细交流。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积极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工作,根据相关选聘要素作出审慎评价。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详细查阅,并与其他两位审计委员进行商讨,出具合理性说明,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并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酬情况。
(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同时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调研,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考察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4 年,本人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配合和重视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均能及时提供详尽的会议材料,对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及披露程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并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能够以公允、客观、独立的态度进行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履职,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指标,2023 年度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五)现金分红
2024 年度,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0,284,179.24 元。
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和权衡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六)回购股份相关情况
(1)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一期回
购股份 15,799,993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 年 5 月 20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办理完毕上述15,799,993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第四期回购股份情况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本人认为,此次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同时对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第四期回购股份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不存在被收购上
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未改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客观地审议各项议案,并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独立、审慎、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因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达六年,本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的支持配合,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