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23:53:5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4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2〕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085.3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0,619.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66.1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934.1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543.60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2,930.79万元,实现利息、理财收益369.57万元及138.37万元,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48.00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0,986.13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结构性存款共计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万元)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6,356.98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2,930.79
加:本期利息收益 369.57
加: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收益 138.37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3,934.13
三、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948.00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 -13.87
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11,00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1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注 32050159533600002587 956,717.61
3205025953360000000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512907138010234 245,448.9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93070078801700000487 28,277,866.00
合 计 29,480,032.59
注: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10,000,000.00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收益 预期年化
起止日期 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利多多公司稳利 2024年 10月 1.1%或
行股份有限公司 24JG3511 期(3 个 保本浮动 10,000,000.00 21 日-2025 2.15%或
南京大厂支行 月早鸟款)人民币 收益性 年 1月 21 日 2.35%
对公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利多多公司稳利 2024年 12月 0.85%或
行股份有限公司 24JG7324 期(三 保本浮动 100,000,000.00 2 日-2025 年 2.15%或
南京大厂支行 层看涨)人民币对 收益性 2 月 28日 2.35%
公结构性存款
合 计 11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30.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合计15,075.85万元,本期超募资金部分用于“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暂时用于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500.00 万 元 (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参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48.00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13,934.13万元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和“建设研发中心”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受“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研发中心”投资额相应增加、“建设研发中心”实施地点调整以及“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的拟生产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