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苏昕)
公告时间:2025-04-25 21:23:17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023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钱苏昕作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出席次 表决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钱苏昕 8 8 均同意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会议,均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
会议时间 会议名 具体事项 见
称 类
型
1.《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 四 届 3.《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 事 会 4.《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第 一 次 5.《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
22 日 独 立 董 意
事 专 门 6.《关于聘请王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 7.《关于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关于聘请孙领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关于聘请王盛旭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 年 7 月 第 二 次 候选人的议案》; 同
17 日 独 立 董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意
事 专 门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
第 五 届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5 第 一 次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
日 独 立 董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意
事 专 门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日常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深入了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
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的每一项议案,关注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特别关注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形成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累计完成 15 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向董事长及公司高管就公司在制冷方向的业务拓展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业务培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及时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先后参加
2024 年第 1 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2024 年第 2 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专项培训、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三期)、自主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等。
2025 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苏昕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