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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瑛)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1:4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瑛,女,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6月至2000年10月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任质量管理主管;200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历任质量管理处长、部长职务;2020年11月退休;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其中2次现场参会,7次通讯参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次会议,听取了现场股东的提问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2024年4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10 日 独立董事第一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专门会议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
2 2024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案》
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2《.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3 2024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4 日 第二次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4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参加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1 2024 年 10 第一次提名委 2.《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月 17 日 员会 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
本年度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后,尚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日常通过会谈、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良好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去往公司在成都建设的产业园区实地考察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与公司内审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畅通的沟通,了解了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实时的进展情况,也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本人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日常沟通,在参加董事会时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出席股东大会时,关注与中小股东的现场沟通交流内容。同时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关注相关公告披露后的影响情况,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 年,本人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 5 月 29 日,本人参加了由湖南证监局主办的湖南辖区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培训,学习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和规则修订的解读,以及独董履职风险防范等内容。2024 年 9 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以在线学习的形式持续开展“第 14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持续加深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认识和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房屋设备租赁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及关联共同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交易事项,所有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的审核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报告也都进行了审议,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向投资者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选聘,经过综合评审,中标单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选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其中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格还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并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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