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1:48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有利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239,205.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479,529.5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7,062,870.55元。
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47,103,907.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7,103,907.00 123,551,953.50 205,919,922.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279,239,205.81 471,740,213.15 851,710,162.88
研发投入(元) 138,047,543.81 161,113,241.48 181,746,752.97
营业收入(元) 1,585,507,562.63 1,706,207,368.44 2,158,180,318.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2,458,406,892.4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2,367,062,870.5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576,575,783.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34,229,860.6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76,575,783.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 480,907,538.2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8.82%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76,575,783.0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为:2023年
78,586.53万元,2024年104,845.28万元,其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13.63%、
17.77%,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4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