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29:56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和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5S01729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8,756,524.13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61,595,015.8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499,703,445.4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 3,370,283,152.4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106,159,501.58 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262,040,404.00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2,676,888,042.25 元,母公司 2024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3,370,283,152.48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2,622,670,440 股扣
除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70,000 股后的股份数 2,622,600,44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00 元(含税)的现金股利分红,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24,520,088.00 元。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24,520,088.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50.01%。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4,520,088.00 262,047,404.00 130,734,70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48,756,524.13 -109,912,039.45 -47,746,031.6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1,255,291.45 30,007,469.40 18,570,037.20
营业收入(元) 2,417,270,095.21 1,926,317,151.78 457,814,963.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3,499,703,445.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3,370,283,152.4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917,302,194.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297,032,817.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17,302,194.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89,832,798.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87%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17,302,194.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序 报表核算项目 占总资产比 占总资产
号 金额(元) 例(%) 金额(元) 比例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291,206.24 4.42 1,103,428,000.00 11.26
衍生金融资产
2 (套期保值工具 - - - -
除外)
3 债权投资 - - - -
4 其他债权投资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 60,979,200.00 0.67 63,075,900.00 0.64
资
6 其他非流动金融 7,500,000.00 0.08 57,946,000.00 0.59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
7 税、预缴税费、 - - - -
合同取得成本等
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
合计 468,770,406.24 5.17 1,224,449,900.00 12.50
注: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