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25:49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2 次会议。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2、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3、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
4、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
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行为。
(四)外担保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核查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对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并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
加投资是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的战略布局的需要,此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监事会对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核查,并认为: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202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联盛化学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