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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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141002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1410021 号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智光电气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智光电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和附注五、(四十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 2024 年度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2,595,915,897.37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2,583,616,068.50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9.53%,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及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测试收入循环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确认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主要产品的售价、成本及毛利变动,分月份、分产品、分客户对比收入的变化;
(3)检查收入合同相关条款,选取销售合同、建造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标准,评价智光电气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4)实施收入细节测试,对智光电气本年度向产品销售客户、综合能源服务客户、用电工程客户相应销售业务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合同、销售订单、发货单(签收单)以及调试验收单据、节能效益结算单、预计总成本估计明细等支持性证据;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公司及主要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实收入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智光电气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
智光电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543,447,138.04 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89,641,269.59 元,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为 12.29%。由于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判定应收款项减值需要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见附注三、(十一)及(十三)。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检查按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和按照组合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
(3)复核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恰当性;
(4)复核企业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价其计算是否准确;
(5)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查阅客户信誉情况、历史回款情况,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智光电气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三)所
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计 1,077,109,098.84 元,主要系通过持股平台对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等,并对各项投资以公允价值核算。该类投资项目的估值对公司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重大,而投资项目估值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管理层判断的改变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重要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查询工商资料、公司股票账户、股权转让协议等,以落实该类金融资产的投资额、持股比例以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以综合分析该类资产的准确性及可收回性;
(3)复核公司管理层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估值是否准确:
①获取并复核公司提供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计算表,按照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复核估值计算的准确性;
②获取并复核公司估值计算表对应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最新一轮融资合同和股东会决议、财务报表、公开市场的价值等支持性文件;
③对管理层及其聘请的评估机构的估值过程进行复核,复核管理层及其聘请的评估机构对主要投资项目粤芯半导体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值方法、估值过程及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估值过程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预测数据、可比上市公司、评估参数,以确定估值是否可靠、公允。
四、其他信息
智光电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智光电气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智光电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智光电气、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智光电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智光电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智光电气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智光电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智光电气)2007 年 8 月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5 号《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和 2007 年 9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149 号《关
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并上市,股票代码 002169,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908 万股。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14276826M,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270.4094 万元。
2、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51 号。
组织形式: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并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总部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3、经营范围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
4、业务性质及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电气储能设备制造及综合能源服务行业。
5、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