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1:26:5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447号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迪安诊断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迪安诊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迪安诊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迪安诊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迪安诊断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丽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林慧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 69,428,843.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758,48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1,976,00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2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合计 0.00 元。具体
如下表:
时间 金额(元人民币)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8,956,790.88
加:2024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24,396.85
减:2024 年度已使用 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0.00
加: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9,081,187.73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版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
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及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涉及公司子公司与中信建投及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三方在 2019 年 1 月 25 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公司子公司与杭州联
合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
信建投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公司子公司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北京迪安
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信建投共
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12805886 0.00 已销户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01000219722997 0.00 已销户
民生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730994 0.00 已销户
工行杭州延中支行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3029900014509 0.00 已销户
建行北京大兴支行 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1050184360000002525 0.00 已销户
合计 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此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