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金银河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延禄-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2 20:03:4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延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黄延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6.5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出站并进入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系副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及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议专家。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二、年度履职概述
2024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8 次。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发表了独立意见,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 次。
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认真、有序地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同意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财务部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财务部提交的《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3 年度工作报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财务部提交的《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财务部提交的《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亦未行使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权。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通过微信、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了客观意见。
六、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细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八、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九、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十、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
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十一、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 2024 年度任职任期内,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十二、其他工作
2024 年,本人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
黄延禄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