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0 16:15:51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97.34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1,154.8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60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13,779.88 13,779.88
2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257.00 9,257.00
3 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 10,994.49 10,994.49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968.63 25,968.63
合计 60,000.00 60,000.00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1,154.85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5%。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伴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中资金的流动性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9,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9,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志锋 孟庆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