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7:11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叶丽荣先生、吴翀先生、宋培林先生、王艳艳女士、魏志华先生、杨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丽荣先生、吴翀先生、宋培林先生、王艳艳女士、魏志华先生、杨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