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6:50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
(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广东新亚光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掌阅科技、广钢气体、广电计量 等七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集芯以及中广天择等 五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轲,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集芯一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1998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轲、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彭敏 2024 年 4 月 12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 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执行
易所 不到位等事项。
1、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拟聘任容诚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履行了合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请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容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