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虹)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2:33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任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凌虹,女,196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
学专业,博士学位。1990 年 7 月-2001 年 9 月,历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
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 年 9 月-2004 年 8 月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
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1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教授;2001年9月-2020年9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副主任;2017年7月-2020
年 7 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代理主任;2004 年 5 月-2023 年 4 月任
哈尔滨医科大学寄生虫学教研室主任;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凌虹 2 2 0 0 0 0
注:上表含列席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我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非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任职期内,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前期,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学习和培训情况
为了解监管规则及法律责任、信息披露、履职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任职前,我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上的全部内容,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024 年 12 月,参加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培训以及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举办的“吉林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的课程,以提高履职能力,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过程注入专业视角,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提名孟昭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任财务总监孟昭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孟昭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拟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事项审核,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完成了独立董事培训,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凌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