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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2:30:5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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