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20:18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
为吴斌先生、李远扬先生、朱伟立先生,其中吴斌先生、李远扬先生为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吴斌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4年2月
1 计委员会第一次 22 日 1、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4年3月 1、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 计委员会第二次 28 日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会议 3、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事宜
4、关于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事宜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三次 2024年4月 6、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 会议 10 日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4年8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计委员会第四次 5 日 2、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会议 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0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计委员会第五次 月 21 日 2、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会议 3、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形,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
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进行了事前审计沟通。对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人员安排与审计计划、年报审计重点等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资质,具有专业的胜任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相应要求。能够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用专业的知识,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
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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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