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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9:49:08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
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 , 下 同 ) 实 现 净 利 润 14,685,181.38 元 ,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6,800,493.73 元,计提盈余公积 1,468,518.14 元,减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522,950,099.52 元,公司 2024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597,067,057.4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61,097,476.13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 384,585,479.41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7,058,3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共计分配利润35,875,178.0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561,191,879.41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05%。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现状,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的需要,2025 年,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决策、谨慎投资的原则,拟定公司项目综合投资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合作经营、债权重组、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下相关机构执行 2025 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且不超出上述项目综合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的投资项目,并自主签署相关协议。如超过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
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香江控股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5 月届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八名董事组成,并由持有本公司 40.41%股份的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陈锦棋先生、庞磊先生及甘小月女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下文),其中陈锦棋先生、庞磊先生、甘小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确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十二万元人民币(含税)。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翟美卿,女,美国杜兰大学 EMBA 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
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兼任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全联女商会常务会长、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永远荣誉会长兼监事长、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长。
修山城,男,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4 年至今任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至 2019 年 5 月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翟栋梁,男,1991 年 5 月至 1997 年 8 月,历任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区
域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香江集团常务副
总经理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香
江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今,任香江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刘根森,男,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国侨
联青委会副会长、全国青联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2011 年 8 月至 9 月,任深
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深圳市大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创办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范菲,女,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年11月至2010年3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香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陈锦棋,男,1960 年 1 月生,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8 年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庞磊,男,1965 年 7 月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20 年,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长,2021 年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甘小月,女,1978 年 8 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税务
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学院校外硕士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实务校外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2019 年 11月至 2025 年 1 月,任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合伙人兼所长。
十四、同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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