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11: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磊)
本人董磊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以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副院长。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 GBM 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 8 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会会议,基于对公司各方面的经营
状况、重大事项情况充分掌握的基础上,本人与公司高管保持紧密沟通,对会议
议案进行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最终以专业能力和自身经验作出表决意见。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出
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磊 14 6 8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委员会工作中均按其细则履行
相应责任,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出
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董磊 5 5 1 1 1 1 1 1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具体情况 审议结果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多多药业 2024 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华素堂养老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同意
2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 同意
3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
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所任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进行
事前审核,审慎客观发表审议意见,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反对或异议,促进董事会
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年报审
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场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的方式,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
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保
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再次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师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从专业角度对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等进行了审
查,召开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出席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了2次投资者交流会,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投资机构、分析师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深化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了解,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的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保障了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九)现场及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等机会,以现场参会、视频会议、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续签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两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 7,991,240.40 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参考周边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水平,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多多药业 2024 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向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能源、支付厂区服务费、租金总计 20,406,999.42 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素堂养老收购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0 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续签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两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5,464,886.40 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认真阅读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