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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07:4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4 页
三、附件 ......第 15—18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6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7—1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146 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盈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盈精密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元,共计募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2.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26,0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2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359,999,991.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979,245.21 元(不含税)后
的募集资金为 1,347,020,745.99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3,766,251.03 元(不含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3,254,49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8,038.40
项目投入 B1 167,912.7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86.29
项目投入 C1 21,159.21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C2 923.13
1]
利息收入净额 C3 20.34
项目投入 D1=B1+C1 189,071.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D2 923.13
1]
利息收入净额 D3=B2+C3 2,906.6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949.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99.95
差异[注 2] G=E-F -250.00
注 1:“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 万元(含利息等收入)永
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 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时多转入 250.00 万元至募
集资金账户
2.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4,325.45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27,002.0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6.58
项目投入 D1=B1+C1 27,002.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6.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7,459.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659.95
差异 G=E-F 104,8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800.00 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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