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00:48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0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 万元。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
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元)。
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
话行政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注册会计师,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2024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谈话提醒、北京证券
交易所口头提醒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收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关文源,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不存在与公司除审计服务外的其他业务往来,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 12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上一期审计收费为 1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体,工作量增加。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 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
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