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20:02:12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8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251 号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汉维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汉维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 我们针对汉维科技销售产品收入确认 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 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三十 (1)了解、测试汉维科技与销售及收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4年度 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 汉维科技营业收入为58,715.45万元。 的设计和执行;
由于收入对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 (2)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分析产品 收入确认时点涉及判断,确认上的细小 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计算 错误汇总起来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重 报告期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对各期进行 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 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
键审计事项。 否存在重大波动;
(3)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订
单、出库及签收单、物流单、报关单、
提单及发票,审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主要客
户函证销售额,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情况,并与银行流水核对;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
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
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 其他信息
汉维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汉维科技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汉维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汉维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汉维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于 2015 年 12
月在东莞市汉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7709458XQ。2016 年 4 月,公司经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开转让。2022 年 12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汉维科技,证券代码:836957。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类。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0,730.13 万股,注册资本为
10,730.13 万元,注册地: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桥泰街 5 号,总部地址:东莞市
桥头镇桥常路南一街 5 号。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
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
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本公司无母公司,控股股东为周述辉,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
述辉、谭志佳、荀育军、李拥军。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三、(十六)固定资产”、“三、(二十七)
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PT CHNV TECHNOLOGY INDONESIA 的记账本位币为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