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费维栋)
公告时间:2025-04-15 20:30:1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费维栋
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费维栋,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晶体学会小角散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以现场/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费维栋 11 11 1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未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列席公司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3 次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本
人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控股权导致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本人审阅公司各在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日常考核等资料,审查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当高管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在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在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是否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该次会议。
2、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该次会议。
3、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被激励对象考核表》、《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被激励对象考核表》,有效促进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 15 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现场调研
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通过参加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4、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类别 会议审议时间及会议届次 议案标题
关联交易 2024 年 1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
第二次会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 2024 年 1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次会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关联交易 第四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7 日 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第五次会议 议案》
关联交易 2024 年 7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
第八次会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 2024 年 9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第十次会议 易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关联交易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计的议案》
8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控股权
关联担保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导致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30 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均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