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嘉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6:31:5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2024 年上市公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审计情况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5 日及 5 月 7 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天健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4 日,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