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郝振平)
公告时间:2025-04-14 21:26:0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郝振平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因任职期满六年正式离职,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
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审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468.SH)的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1.SZ)的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参加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会议
2 2 0 0 否 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听取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特别调查委员会任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委员。2024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任职类型 本年召开会议的 应出席会议的 亲自出席会议的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 6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1 1 1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就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编制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3 年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严格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同意审计意见;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2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特别预留现场办公时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不定期到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合计不少于 9 天本人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因任职期满六年正式离职),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8、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发生小额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情况公司在半年报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证监会、财政部有关内控评价报告一般规定编制的(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王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监督,认为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及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公司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在此向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振平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