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38:35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业务所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华仪电气、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天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
关资质进行审查后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也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关键重大的层面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进行编制。其准确且公正地呈
现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同时,也如实反映
了 2024 年度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与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基于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专业性,能够做到积极主动与公司进行交流,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了全面的严格核查。就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谨的检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
业务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
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了全面的严格核查。与此同时,审计委员会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讨论与沟通,就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进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全面核查与深度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完整、清晰地呈现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