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22:14:46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6,839,774.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349,981股,总股本735,533,54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9,320,384.9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02,07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3,451,014.08元(含税),与上述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合计达302,773,469.7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6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2,771,399.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6.08%。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2,771,399.04 144,836,713.56 57,620,011.42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25,082,50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839,774.37 275,347,410.76 114,508,084.36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2,336,634,216.7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05,228,124.0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5,082,502.31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32,231,756.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30,310,626.33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 否
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85.2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注: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59,840股,合计回购金额25,082,502.31元,并于2022年8月完成回购股份注销。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于2025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比例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