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8:27:44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 路通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世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世春拟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即600万股)。若增持实施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增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吴世春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
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世春出具的《关于无锡路
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吴世春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世春已持有公司股份14,875,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
3、吴世春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吴世春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减持。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直接或间接方式。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即 600 万股)。若
增持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增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吴世春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吴世春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吴世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非基于吴世春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相关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吴世春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同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
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吴世春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暂无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吴世春出具的《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