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7:57:13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自愿增持本行股份。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上述人士以下合称为“增持主体”)。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行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本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股份。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6、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
增持期间,本行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