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09 17:24:14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长龙、粟建光、郁崇文、陈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长龙、粟建光、郁崇文、陈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