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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8:44:5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及 4 月 9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3,868,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4%。傅利泉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3:2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4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14.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象的子议案数:
(7)
14.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4.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4.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4.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 √
回购的资金总额
14.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4.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4.07 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
上述第 6、10、11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议案 14 需逐项表决。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4 月 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 10、12、13、1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3: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坚、李思睿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051737
邮箱:zqsw@dahuatech.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6”,投票简称为“大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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