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20:45:5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正在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芯朋微签订承销及保荐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芯朋微经营情况,
对芯朋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芯朋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2024 年,芯朋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芯朋微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人督促芯朋微依照相关规定健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人对芯朋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芯朋微的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行
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人督促芯朋微严格执行信息披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保荐人对芯朋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行了审阅,不存在因信息披露文件出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现问题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4 年,芯朋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1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4 年,芯朋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4 年,经保荐人核查,芯朋微不存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14 告: 2024 年,芯朋微未发生相关情况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2024 年,芯朋微不存在需要专项现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1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4 年,芯朋微及相关主体在持续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督导期间未出现该等情况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倘若公司今后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制定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研发速度不及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公司可能会面临芯片开发的技术瓶颈,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研发支出较大,2024 年度研发费用为 22,612.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23.44%。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预判,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广使用。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
需求的产品,公司将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芯片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设计方案存在被竞争对手抄袭的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价格、技术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整体市场份额来看,目前国内功率半导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仍主要为欧美企业,因此国内企业目前尚无法与德州仪器(TI)、英飞凌(Infineon)、意法半导体(ST)等企业在产销规模上竞争。同时,国内 IC 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参与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在技术实力、市场份额方面和境外竞争对手相比均存在差距,面临较大的国内外品牌的竞争风险。若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市场领域的投入,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形成挤压,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客户认证失败的风险
公司芯片产品需要通过客户测试认证才能进入批量供应。因下游产品存在更新迭代,不论新老客户,每年都会有多款新产品需要进行客户认证,若客户测试认证失败,存在客户选择其他公司产品进行测试认证的可能,从而导致该款芯片不能在客户该款产品中形成销售。若公司连续多款产品在同一客户中认证失败,有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产生质疑,从而导致公司不能获得新客户或丢失原有客户,导致公司收入和市场份额下降,进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业务的技术含量较高,行业的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但同时也对公司研发、管理提出了更高难度的要求,从而使公司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随着行业内对产品不良率要求的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
4、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 87.90%,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供应商产能紧张、提价或由于某种原因停止向公司供货,将导致公司短期内产品供应紧张或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属于集成电路行业的上游环节。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在近些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但由于该行业是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