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8:14:31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4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朗玛投资咨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
年2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7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玛投资咨
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
年4月2日期间,王伟先生及朗玛投资咨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6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玛投资咨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4.56%
减少至33.77%,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王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4 月 2 日
股票简称 朗玛信息 股票代码 30028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王伟 168.97 0.50%
A 股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 97.87 0.29%
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66.84 0.7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伟持有股份 10,849.6015 32.11% 10,680.6315 31.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2.4004 8.03% 2,543.4304 7.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37.2011 24.08% 8,137.2011 24.08%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 828.564 2.45% 730.694 2.16%
(有限合伙)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8.564 2.45% 730.694 2.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数 11,678.1655 34.56% 11,411.3255 33.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0.9644 10.48% 3,274.1244 9.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37.2011 24.08% 8,137.2011 24.0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合伙)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3,37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的1%。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
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