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6:50:42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劳动关系解除
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0万份予以注销。注销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52 人调整为 49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1,995 万份调整为 21,895 万份。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京蓝”)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对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同意
相关议案。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对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有 2 名拟激励对象存在可能导致其不符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的要求情形。据此,监事会建议董事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3、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立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21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995 万
份股票期权。
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 52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995 万份。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5、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等授予登记。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0万份由公司注销。注销后,激励对象总数由52人调整为49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1,995万份调整为21,895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股份股票期权事项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