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执行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6:07:09
1
证券简称: 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 600382 编号:临 2025-02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执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肇庆星越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借款本金
200,048,683.43 元、利息 8,870,907.52 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借款逾期利息 15,203,699.94 元,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的逾期利息以
200,048,683.4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
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
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2023)
粤民终 491 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28)。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
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于近期收到了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3)粤 12 执 600 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
件,决定立案执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1)。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3)粤 12 执 600 号,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
被执行人星越公司、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及被执行人陈清平名下的不动产2
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74)。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2023)粤 12 执 600 号之一,告知经广东省肇
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初步审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拍卖事项形成了新的拟拍
卖房产清单,并收到汇入的关于本案的执行款共计 2,614,269.11 元(详见公司公
告:临 2023-093)。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申 2572 号,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因
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民终 491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
再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97) 。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民申 2572 号,裁定驳回肇
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孙岭山、杨成杰、陈清
平的再审申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06) 。
2024 年 9 月,广州阀门收到肇庆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和变卖通知书,肇庆
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星湖华府 111 处车位进行公开变卖。
2024 年 10 月,肇庆中院依法对“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248 处不动产
进行拍卖。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12 执 600 号之十四,裁定将被
执行人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一批不动产(星湖华府 111 处车位)
作价 2,898,927.62 元并扣除被执行人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司法拍卖应
承担的税费后, 交付申请执行人广州阀门抵偿本案相应债务; 解除该批不动产(星
湖华府 111 处车位)的查封(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81)。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
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4)粤 12 执恢 60 号之四(详见公司公
告:临 2025-014)。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
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4)粤 12 执恢 60 号之八, 主要内容为
对(2024)粤 12 执恢 60 号之四执行裁定中存在的笔误予以补正(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25-020) 。3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
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 (2023)粤 12 执 600 号之十六, 主要内容如
下:
1.将被执行人星越公司名下的一批不动产(星湖华府4处车位)作价30,171.44
元并扣除被执行人因本次司法拍卖应承担的税费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广州阀门抵
偿本案相应债务;
2.解除对被执行人星越公司名下的一批不动产(星湖华府 4 处车位)的查封;
3.上述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广州阀门时起转移,申请执
行人广州阀门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
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
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4日

广东明珠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