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华强)
公告时间:2025-04-02 20:58:42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华强,男,1958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历
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化验室工程师、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锌分厂副厂长、深圳合资公司总经理;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合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莫斯科)股份公司部门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部资本市场部主任、证券一处与证券二处主任、中投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公司股权董事兼中国光大银行董事;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邦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至今。现兼任泰信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以通讯表决方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式及视频会议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加会议
5 3 2 0 0 否 2
2024 年度,秉持着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 天,始终积极投身公司治理工作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更无任何缺席记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召集与召开流程上严格遵循法定要求,所有重大事项均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完备的审批程序。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以及各项议案内容的充分认可,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议案》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2024 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
席。在会议中,主要审议了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重要事项,如《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经仔细研讨与分析,我认为这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规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基于此,我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高度重视内、外部审
计沟通工作,认真履职。针对内部审计,我仔细聆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工作进展与问题,凭借专业知识指导优化审计策略,助力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在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协作时,我事前严格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计划,从审计程序、范围等多维度提出专业意见,确保计划符合公司实情。审计中,通过沟通会议、线上交流等,与注册会计师就计划执行、重点领域调整、风险把控等关键问题充分沟通,全力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我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 3 次独立董事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项目现场、与一线员工座谈交流等形式,全方位了解公司情况,尤其针对高速公路运营数字化转型和环保发电项目,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同时,我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紧扣当下监管要求、市场政策,运用专业知识,就公司战略规划调整、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我的意见,为我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与坚实保障,助力我更好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我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紧盯公司信息披露,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督促公司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议案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此外,我坚持学习最新法规制度,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出谋划策,增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树立自觉保护公众股东权益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两次风险持续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认可,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且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针对定期报告的各类关键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4 月 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及工作质量。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教育背景到工作经历,逐一进行细致核查。经确认,相关候选人均严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且具备履职所需的丰富工作经验。提名及表决程序严谨合规,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因此我对该议案表示认可 。
(六)高管人员薪酬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议案》。身为独立董事,我秉持审慎专业态度,严格审查该议案。经深入核查,公司依据经营业绩所评定的绩效考核结果,精准映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此为基础拟定的经理层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严格遵循公司薪酬考核管理规定,充分诠释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有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丝毫损害,因此我对该议案予以认可。
四、总体评价
在 2024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始终坚守忠实、勤勉、独立的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且公正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深度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针对相关事项客观、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尤为注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作为重点工作。
步入 2025 年,我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履职。进一步强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凭借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与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实际,密切关注各类议案对股东利益的潜在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