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8:09:42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5-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
期)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7 人,实际参加会议 7 人(其中,委托
出席的董事 1 名,因行程冲突原因,独立董事吴爽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1 名,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
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 股为基数,
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129,87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
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
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 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
2、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郑有水先生的配偶吴玉花女士、子公司将单独或共同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5、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在办公场地租赁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