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宁波精达: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刘锡琳)

公告时间:2025-04-02 15:52:09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刘锡琳)
本人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精达”)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4 年工作中,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会计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刘锡琳先生: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硕
士学历,2019 年 7 月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监事会主席兼审计总监,2024 年 3 月 29 日起不再续任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 本年度召开 应参加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名 股东大会次 东大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数
刘锡琳 2 2 2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开董事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刘锡琳 7 7 7 0 0 否
3、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主要就投资收购、财务会
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出席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
为,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
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
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通过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中介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2024年,参与无锡微研现场调研,了解收购标的经营情况及收购进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认为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2.9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基于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利润分配中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锡琳
2025年4月3日

宁波精达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