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丘北县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1 17:42:58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丘北县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
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
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5 年度
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山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丘北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生猪全产业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文山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丘北县投资约 7 亿元建设生猪产业建设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具体情况
1、名称:丘北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地点、方式
本协议在丘北县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涉及的项目数量、投资金额等数值为双方合作目标,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实际对外投资金额为准,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确定各具体项目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丘北县人民政府
乙方:文山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 合作宗旨
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携手打造丘北县现代生猪养殖、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互利共赢。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神农集团丘北县生猪产业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丘北县腻脚乡 2 个母猪扩繁场、树皮乡 2 个母猪扩繁场,配套
建设生物安全消洗中心,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生猪养殖合作家庭农场 10 个以上,预计实现年出栏商品肥猪 100 万头规模。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约 7 亿元。
项目建设周期:该项目规划建设周期约为 3 年,计划于 2025 年开工建设。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推荐适宜生猪养殖、饲料厂建设、屠宰及肉制品精深加工用地,并协助乙方完成土地流转工作;2.甲方将为乙方项目入驻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将该项目列为州级重点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成立项目全产业链服务领导小组,层层分工,责任到人,积极协助乙方依法办理项目报批、机构注册、环评、水保、林勘、规划等各种证照手续,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经营期间所涉及纠纷及其它
相关问题;3.甲方依法对乙方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指导,但不干预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服务,不妨碍乙方正常生产;4.甲方全程跟进投资合作项目建设,落实好国家、省、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项目建设期间,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2.甲方协助乙方流转、租用的土地,乙方不得改变其土地性质和用途,并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不得擅自将所租赁的土地转租第三方,若该项目不能实施,乙方无条件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所有权人;3.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项目的设计和建设,采用绿色环保的生产经营方式,确保实施项目废水、粪污等通过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遵守环保、土地、水利、林业、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4.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建设过程,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5.按时支付租赁地块租金;6.乙方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先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和岗位安排。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原则性约定,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开展具体合作。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冲突,以具体协议为准;2、为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建立高层领导不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共同推进本协议的落实与深化;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5、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诉讼;6、本协议不能代替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协议,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执行;7、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协议自动解除。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区域布局和业务发展规划,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协议约
定的建设内容涉及多个具体投资项目,各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确定各项目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尚需相关部门审批,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确定各项目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