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静霞)
公告时间:2025-03-31 20:46:4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24年9月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静霞,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8 年至 2021 年曾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1 年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讲席教授。目前石静霞女士担任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七届、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美国破产学会国际委员、财政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北京市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大韩国际商事仲裁院、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
委员会等机构在册仲裁员。现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会议及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出 出席
姓名 应出席董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席股东大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数
石静霞 4 4 0 0 0 否 1 1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公司 2024 年度期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情况,不断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程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从相关规定与《公司章程》,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年度审计与内部控制等情况,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审阅季度报告等内容,并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同时,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确保流程合规合法。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内审体系建设,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0 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议案材料,与公司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判断,对公司对外担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科学、更客观。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2024年第八次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9 月 2 日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2024年第九次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同意
12 月 9 日 独立董事专门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
2024 年 2024年第十次 议案; 同意
12 月 30 日 独立董事专门 2、关于制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
会议 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事前沟通,对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交流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及法务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本人平时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数据,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可能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并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规范公司治理与运行
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对于重大事项决策,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按照《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应用
在报告期内,本人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变动情况,加深对上市公司管理相关制度,尤其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维护股东权益等内容的理解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工作准则,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石静霞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