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20:46:43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首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甘肃首云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本次单笔担保额为 2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甘肃首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首云及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首云”)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及 4000 万元授信,授信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由公司
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银行、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甘肃首云担保和授信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广州首云的授信和担保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甘肃首云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06 月 27 日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兰州路 115 号 301 室(庆阳东数西算产业
园区)
法定代表人:姚巍
注册资本:5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售:机械设备租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传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甘肃首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873,233.70
负债总额 34,825,095.93
净资产 48,137.77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151,862.23
净利润 -151,862.23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甘肃首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27 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58 号东诚大厦 403-406(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李楠
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广州首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6,846,387.97
负债总额 176,059,333.72
净资产 120,787,054.25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68,114,805.14
利润总额 6,723,310.34
净利润 8,713,945.61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广州首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首云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2 亿元)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担保协议二、担保协议三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分
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首云和广州首云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甘肃首云和广州首云的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甘肃首云和广州首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甘肃首云和广州首云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甘肃首云和广州首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含本次)的累计担保金额为41,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14%,实际担保
余额为10,7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且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