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岳阳兴长: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20:10:0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120 号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岳阳兴长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岳阳兴长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岳阳兴长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岳阳兴长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岳阳兴长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兴长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1,616,25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7,353.68 万
元,坐扣承销费 915.1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6,438.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09.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3〕01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209.81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91,664.0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4.92
项目投入 D1=B1+C1 91,664.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4.9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750.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750.67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601011500698335,该账户仅用于本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本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1902994010008,该账户仅用于本公司的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本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1902994010000,该账户仅用于本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05016690860000060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93130100100037079,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的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2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1077807027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的惠州立拓 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0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0 个通知
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 惠 州 立 拓 30
1 限公司长沙分行 8111601011500698335 20.66 万吨/年聚烯
烃新材料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 惠 州 立 拓 30
2 份有限公司岳阳 43050166908600000608 25.56 万吨/年聚烯
岳 阳 兴 长 长岭支行 烃新材料项目
3 石 化 股 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 731902994010000 1.01 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限公司长沙分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 731902994010

岳阳兴长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