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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19:31:4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
3. 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2024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三、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审 计 报 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审字(2025)第 0781 号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红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中职信审字(2025)第 0781 号 1
(一) 存货的存在性和计价
1. 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存货及附注五、(八)存货。
2024 年 12 月 31 日,红棉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32,734.5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9.72%,较期初上升 123.71%。由于存货余额较高、占资产总额比重较大,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存在性和计价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的存在性和计价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管理及跌价准备计提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2)了解并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适当性;
(3)对存货盘点实施了现场监盘程序,关注期末存货现状,呆滞物料是否被识别;
(4)取得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复核程序,检查分析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对期末存货执行分析程序,通过对库存数量的波动情况、存货周转情况、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配比情况等分析程序,判断期末存货的合理性;
(6)执行存货入库、发出的截止性测试,检查存货确认是否恰当;
(7)检查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恰当性。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收入及附注五、(四十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红棉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5,315.65 万元,由于收入是红棉公司的关键
绩效指标之一,且其涉及管理层判断,使得收入存在跨期或被操纵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食用糖制品及饮料产品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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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效性;
(2)通过检查红棉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并评价红棉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并了解异常波动是否合理;
(4)从营业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订单、货运单、销售发票等信息进行核对,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送货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重要客户执行走访访谈程序以核实交易真实性以及商业实质。
我们针对租赁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对租赁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评价租赁收入的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并了解异常波动是否合理;
(4)从营业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如租赁合同、租赁台账、租赁测算表、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结合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审计执行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对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了解,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红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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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红棉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红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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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棉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红棉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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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于1992年经广州市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穗改股字[1992]13号文批准,由广州油脂化学工业公司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1日进行工商更名登记,公司名称由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86450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发字[1993]36号文批准,公司于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5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额为1,835,468,461.00元,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835,468,461.00元。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营业务为:食用糖和饮料等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业务。
3.母公司以及本公司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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