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伟)
公告时间:2025-03-31 18:50:2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中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单位共 1 家。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三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
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参加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内控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出售股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及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意见。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2024年各季度财务状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董监高人员薪酬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等发表了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内审部人员等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一)定期审查内部审计部上报的各项报告、总结、计划。
(二)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特别是对2023年度审计重点、公司工作经营变化情况等重点关注。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增长,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作用。
独立董事: 刘伟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