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18:50:2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金字火腿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金字火腿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3 月 28 日,甬兴证券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了对金字火腿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3 月 28 日,培训小组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公司法》的变化及其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甬兴证券金字火腿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陈晨(保荐代表人)和金泽。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金字火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金字火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字火腿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晨 赵江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